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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二)国民经济综合与核算科(区域发展统计科)

  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供全市社会、经济、科技各项综合性的统计资料,监测全市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监测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运行情况;编辑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等综合性统计资料,统一管理和对外提供全市综合性的统计资料,指导全市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对国民生产总值等重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进行评估监控和协调;参与制定有关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并协助考核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对开发区统计、三峡坝库区监测;对县(市、区)宏观统计数据进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研究。

  (三)统计设计管理与政策法规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拟订全市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管理和协调全市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创新工作;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全市统计标准,审批部门统计标准;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拟订有关统计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市统计巡查工作,依法查处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全市统计行政法律事务;指导全市统计法规业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协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组织完成外国经济专家在大陆工作情况的调查;按照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的要求,负责本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受理、全程协调服务和跟踪督办,对其中一般性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即办件”直接办理审批手续。

  (四)工业统计科

  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下达的工业统计报表制度,制订全市工业统计制度;收集、审核、汇总、综合整理并提供工业统计数据;对工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工业统计基础工作;负责全市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初审、资料上报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研究。

  (五)能源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能源、资源利用等基本状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市及各县(市、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降耗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研究。

  (六)农村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能源消耗情况、农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农产品加工统计、农民工监测调查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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