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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加强2010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三、认真办理价格投诉举报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畅通群众价格权益诉求渠道,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价格举报渠道,充分发挥价格举报在提供案件线索、查处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利益方面的作用。节日期间,“12358”价格举报电话要安排领导带班,专人值守,确保全天候畅通。要认真受理群众对价格、收费问题的投诉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积极化解价格矛盾,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途径表达价格利益诉求,对群众举报的问题,案情简单、政策界限明确的,要及时处理,快速办结;案情复杂、政策界限不明确,或者按工作程序办理需要一定时间的,要加强与举报人的沟通,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把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管作为当前管理通胀预期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大力宣传政府在保障重要商品市场供应、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方面的决心和措施,及时发布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增强群众信心,稳定市场预期;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生产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综合采取重点检查、市场巡查、介入调查等方式,严厉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在中秋、国庆佳节期间居民消费比较集中的时段,省局拟联合武汉市物价局对武汉市部分生产、销售月饼、粮油、肉、禽、蛋、菜、奶等食品的厂家、商场、宾馆、酒店和旅游景点、车站等进行一次市场价格巡场。各市、州、县也要根据当地实际在适当时机安排节日市场价格巡查检查,从严查处价格违法违规案件,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各地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情况及查处的2件典型案例材料务于10月8日中午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一并报送省物价局(价检分局)。

  联 系 人:唐 桂、范有林

  联系电话:027-87238200、87238753

  传  真:027-87238070

  电子信箱:hbwjjcszdk@tom.com

  201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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