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加强2010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鄂价电[2010]1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0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电[2010]314号)要求,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我省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月饼等食品经营者价格行为
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是居民消费比较集中的时段,要密切关注消费量增加较多的月饼、粮油、肉、禽、蛋、菜、奶等食品类价格动态。中秋节前,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商务、工商、质检等部门,加强对月饼生产销售各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通过奢华包装、搭售,变相提高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是否存在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明显变化,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哄抬价格的行为;销售月饼的厂家、商场、宾馆、酒店是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国庆期间,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菜奶等食品价格的监管,重点查处经营者利用节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及以其他手段哄抬价格,造成不明真相的群众排队抢购的行为;查处经营者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变相涨价行为,维护良好的食品市场价格秩序。
二、大力整治交通和旅游价格秩序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民航、铁路、公路、水路客运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以及与旅游相关的住宿、餐饮、购物、停车、景点门票等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重点查处经营者之间相互串通或者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协议、决议、会议纪要、协调、口头约定等方式合谋涨价的行为;查处大型购物中心、商场超市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送、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结合价格服务进客运场站、进景区、进商场、进宾馆饭店等活动,强化政策服务、自律服务、协调服务和维权服务等,规范交通运输和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国庆节前,省局将组织若干个巡查小组,对全省各地节日市场价格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