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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商业双进工程的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商业双进工程的通知
(皖商改函〔2010〕64号)


各市商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便民服务设施,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满足家庭生活需求,扩大城乡消费,增加社区就业,我厅将继续大力推进社区商业“双进工程”,现将 2010年社区商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商业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自2005年开展以 “网点进社区、服务进家庭”为主题的“双进工程”以来,我省共培育了28个国家级商业示范社区和112个省级商业示范社区。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促进了社区商业网点的配套,完善了社区商业服务功能,提高了社区商业服务水平,方便了社区居民生活,扩大了社区就业能力,对全省社区商业建设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对商业示范社区的评审和申报工作,在加强培育市级商业示范社区的基础上,继续做好省级和国家级商业示范社区的创建及申报组织工作,发挥典型示范的带动作用。同时,各市商务局要加强对商业示范社区的后续监督管理,将创建商业示范社区工作继续引向深入。
  二、社区商业“双进工程”的工作要求
  实行动态管理,各市商务局认真做好省级以上商业示范社区的复核工作,对已被命名为国家级和省级商业示范社区,如发现条件降低,达不到相关标准,要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要按有关程序取消其“商业示范社区”的称号。各市商务局要将复核情况于10月30日前上报我厅(商改处)。
  今年社区商业工作要突出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菜篮子、米袋子、澡堂子等,以社区为重点,让老百姓便利消费、愿意消费、廉价消费。创建省级商业示范社区所在地政府要高度重视,商务部门牵头组织,示范社区内突出连锁经营。省级商业示范社区的申报对象仅限于已取得市级商业示范社区称号的社区,由省辖市商务局根据省级商业示范社区评价规范和标准组织推荐,每市原则上推荐2个社区(省城市商贸服务业发展示范区单列)。
  对各地推荐的示范社区,将通过专家独立评审、抽查验收、网上公示、社会公布等环节,择优确定为省级商业示范社区,以保证示范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和科学性。省级商业示范社区推荐材料包括社区商业规划(图)及说明、社区商业建设的工作报告或典型材料介绍(附相关图片、照片、证书等)、省级商业示范社区申请表(附件1)、社区商业网点情况汇总表(附件2)、社区居民满意度调查表10份(附件3)。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全省商业示范社区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附电子文档)请于10月30日前上报我厅(商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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