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宜府办发[2010]0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宜昌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宜昌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宜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宜文〔2010〕1号)精神,设立宜昌市旅游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旅游的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职责。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业发展。贯彻国家、省有关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标准,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旅游工作。

  (二)制定本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指导我市驻外和驻宜旅游机构的业务工作。

  (三)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四)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对旅游业务经营单位进行行业管理,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全市经营入境旅游、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查报批,贯彻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五)推动全市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际旅游组织合作的相关事务。落实国家赴港澳台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