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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以及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劳动工资、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对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业务工作实施指导和督查,参与全市较大事故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审核本级承办的执法案件;组织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组织典型经验调研、总结和推广;起草安全生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报告和工作总结;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社会中介机构、检测检验机构、安全评价机构以及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操作资格考核工作及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市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按照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的要求,负责本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受理、全程协调服务和跟踪督办,对其中一般性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即办件”直接办理审批手续。

  (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与统计科

  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报备和演练;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全市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应急值守、事故信息接报处置;分析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和重特大事故风险,发布预警信息;负责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有关工作。

  (四)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全市煤矿及非煤矿矿山(含地质勘探)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全市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相关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组织指导监督全市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项督查和安全标准化工作;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相关企业依法关闭;参与全市相关行业较大以上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快报;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查处相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责对所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实施行政处罚和结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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