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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宜府办发[2010]0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宜昌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宜昌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宜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宜文〔2010〕1号)精神,设立宜昌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为市政府办公室管理的部门管理机构,挂宜昌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的职责划入研究室。

  (二)增加组织协调市政府咨询委员会围绕全市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咨询的职责。

  (三)增加对全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信息收集与比较研究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综合性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开展对策性、专题性调查研究,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远性重大问题,为市政府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提供决策依据和政策建议。

  (三)按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要求,组织联络市内各类智囊机构、专家学者、社会研究力量和实际工作者,围绕全市改革开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和论证活动,为市政府决策服务。

  (四)围绕全市经济运行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经济运行动态,分析矛盾,研究对策,预测前景,及时为市政府提出决策建议。

  (五)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讲话。

  (六)起草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汇报的重要文稿。

  (七)参与市政府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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