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大同机场航空货物运输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同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大同机场航空货物运输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大同机场[2010]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开展航空货物运输延伸服务,必须坚持客户自愿的原则。
二、在机场营业场区进出港货物到达后、交运前需要搬运的,货物装卸费标准如下: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备注
|
普通货物
| 每单最低
| 10
| ≤25公斤
|
续重/公斤
| 0.4
| >25公斤
|
特种货物
| 每单最低
| 15
| ≤30公斤
|
续重/公斤
| 0.5
| >30公斤
|
三、打包、保管等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备注
|
货物、行李
打包费
| 件
| 10
|
|
小件行李、
货物寄存费
| 24小时内/件
| 5
|
|
超过24小时/件
|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