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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文化和艺术科

  综合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和对外文化交流;研究制订专业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具体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重点文化艺术创作生产,对优秀文化艺术作品进行扶持;组织协调全市重大文艺演出和社会文化活动;组织指导全市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社会文化活动及业余艺术团体的创作、演出;指导全市各级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和直属文艺单位的业务建设;负责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申报工作。

  (四)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行政许可服务科)

  归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公共图书馆、影视发行放映市场、文物、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发行及印刷业等,下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化市场管理的政策和法规;研究制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管理目标;合理调控文化市场总量、结构和布局,发展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文化娱乐市场、文艺演出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美术市场、文艺培训市场、艺术摄影摄像等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文化产品和文化娱乐经营活动;指导、协调县(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指导文化经营行业协会、学会开展工作;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负责办理本局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协调处理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运行中相关问题。

  (五)广电事业科

  负责检查、监督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执行党和国家的宣传方针、政策和法规;管理全市广播电视内外宣传工作;执行全市广播电视的社会管理和技术标准等方面的政策规定;指导、监督、协调广播电视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广播电视系统的技术维护和安全播出;对影视制作单位、卫星电视节目接收设施的安装和使用、视频点播业务等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管理权限;负责广播电视有关资料、报表情况的统计;指导和协调县(区)广播电视事业的建设和技术管理工作。

  (六)新闻出版与版权科

  归口管理全市新闻出版和版权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新闻出版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印刷业市场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的查处工作;负责公开出版报刊、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审读和管理;负责新闻出版、著作权(版权)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实施情况检查;调解本市发生的著作权纠纷;协助省新闻出版局管理驻铜记者站,发放记者证;指导新闻出版和版权稽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工作;指导推进政府部门和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负责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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