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扶贫开发工作要点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扶贫开发工作要点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0〕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0年全市扶贫开发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2010年全市扶贫开发工作要点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对于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老区贫困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0年全市扶贫开发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认真施行《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为首要任务,以产业发展为重点,以提高能力为根本,以增加收入为核心,以扶贫到户为基础,以整村推进为平台,以连片开发为突破口,创新机制,强化措施,进一步增强老区贫困地区发展活力,推动各项社会事业进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2010年,全市计划解决3万名贫困人口温饱和稳定脱贫问题,参与整村推进的59个重点贫困村和老区村基本达到省定建设标准。加大对老区、贫困地区龙头企业和特色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兴建和改造2万亩高效特色产业基地。组织实施老区、贫困地区群众“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农村实用技术1万人次以上,转移培训农村贫困劳动力3000人以上,力争老区、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一、认真学习和施行《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推进扶贫工作法制化进程

  以《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实施第一年为契机,努力营造依法开展扶贫开发的社会氛围。一是要认真学习新《条例》。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组织成员单位、对口帮扶单位、驻村干部认真学习新《条例》,扶贫系统要组织重点贫困村、重点老区村和本系统的干部加强对新《条例》的学习与培训,切实做到全社会了解新《条例》、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熟悉新《条例》、从事扶贫工作的业务干部精通新《条例》。二是要广泛宣传新《条例》。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做好新《条例》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确保新《条例》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为依法推进扶贫工作打下良好的社会基础。三是要加大扶贫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各级政府要积极争取人大常委会对扶贫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结合贯彻落实新《条例》和《湖北省老区建设条例》,认真查找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新举措,推进扶贫工作法制化进程。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