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0〕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管理,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意见,经市政府同意,于2010年3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集中调查、核对、采集活动,全面推进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以下简称“两实全覆盖”),为提升政府社会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构建和谐、平安荆州奠定坚实基础。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实现“两实全覆盖”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成立荆州市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两实全覆盖”管理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的协调、督导和检查工作,市公安局副局长景圣志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各县市区都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人员和经费,扎实有序推进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管理服务工作。
各地要按照“统一组织、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职能作用,依托基层组织,全面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集中调查、核对、采集活动。实现街路巷命名和门(楼)牌编制安装率达100%;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采集率、合格率分别达100%;做到查房知人、查人知住,为政府决策、社会管理、服务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基础信息支撑;建立健全实有人口、实有房屋队伍管理网络,落实一区一警,按标准配齐配强户口协管员;建立人口、房屋信息集中采集、动态更新、数据共享、综合服务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职责,强化政府职能部门间的分工协作
各地要制定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采集工作方案,明确各地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工作步骤、方法和措施等,此项工作要在3月中旬完成;召开相关职能部门、街道、乡镇工作协调会,安排部署街路巷、门楼牌的清理、制作和安装工作,此项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组织街道、乡镇的社区(驻村)民警、计生干部、居(村)委会干部、治保主任、人口协管员开展实有人口、房屋信息的调查、核实和录入工作,此项工作在11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