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督查,加强指导
开展禁烧督查是确保禁烧取得实效的主要手段,午、秋季收获期间,市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组分工负责,定期开展督查活动。
第一组:组长马红钟、副组长牛洪杰,成员为刘文利、宋千启、王海燕、毛亚辉、杲春昭、胡永勤。负责督查市经济开发区、埇桥区、泗县。
第二组:组长张德平、副组长张林,成员为郭贤生、徐殿强、黄中华、王耿、祁宦。负责督查萧县、砀山县、灵璧县。
各乡镇(办事处)禁烧小分队,要加强巡逻和检查。发现焚烧现象,坚决予以制止;并依据相关规定,由驻点环保执法人员给予经济罚款,坚决控制第一把火,重罚前3例。
(三)严看死守,务求实效
一是各乡镇(办事处)要会同各村民委员会合理安排好秸秆堆放点,广泛发动群众主动搬运秸秆离田,要安排各村组织搬运突击队,帮助困难户、无劳力户搬运秸秆;二是要责任到人。所有秸秆禁烧重点区域都要分片确定专人监管,并按组别划分,保证有一名乡镇(办事处)工作人员联系、一名村干部负责,一名具体监管责任人,原则上安排各村民小组组长为具体监管责任人;三是要防控好重点时段。重点守住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栽种前4个重点时段。
(四)应急处置,确保禁烧
各乡镇(办事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焚烧秸秆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各行政村要组织应急分队(大村15人,小村10人),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
(五)积极探索,综合利用
鼓励发展小秸秆收获、粉碎还田、捡拾打捆、贮存运输全程机械化,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重点推广秸秆堆腐还田、覆盖还田、秸秆气化、生产食用菌、生产沼气等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
(六)目标考核,奖惩兑现
1.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县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将建立包乡镇(办事处)制度情况于5月21日下午5时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3032520;联系人:李文杰)。各乡镇秸秆禁烧小分队负责督查所包村庄重点区域种植秸秆面积逐组、逐户、逐田登记造册工作,村两委干部要明确分工,责任到组、到户、到田块。力争禁烧期间,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2.做好午季禁烧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6月1日至6月25日制定24小时值班表,明确交接班时间,对全市秸秆禁烧工作统筹组织协调。各地也要建立相关值班值守制度,确保禁烧期间通信畅通,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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