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的通知

  4.地震灾害应急队。依托地震专业技术人员和公安消防、医疗卫生、城乡规划等部门力量组建。主要任务是开展地震监测会商,宣传应急避险知识,上报地震灾情等信息,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同时,建立与荆州军分区、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的协同作战机制,加强区域性应急联动,提升跨区域应急协同能力。市地震局负责牵头组织。
  5.森林防火应急队。以森林消防专业或兼职队伍力量为骨干,由荆州军分区、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应急分队和公安民警共同组建,建立联动机制,加强联合演练,满足防扑火工作需要。各重点森林火险县市区组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从事大面积森林资源培育的企业、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国有林场分别组建森林消防兼职队伍。市林业局负责牵头组织。
  6.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队。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为主,会同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依托有关企业的专业救护队,采取政府与企业共建方式,组建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矿山、危险化学品单位应依法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小型企业,除建立兼职应急队伍外,采取与邻近建有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或单位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演练工作经费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市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
  7.环境污染应急队。依托环境监测、监察机构力量和相关单位人员组建。主要开展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加强饮用水源地、重点污染源、辐射污染源等重点领域环境监控,开展有毒有害化学品重点危险源及污染隐患调查,参与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等。市环保局负责牵头组织。
  8.道路抢险和运输保障应急队。依托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国省干线公路和县道养护管理部门、路政部门、公路养护工程企业等组建道路抢通应急队伍。主要承担道路紧急抢通、清障保畅等任务,并加强与公安交警、气象部门的信息沟通,提高综合处置能力。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协同市发改委交通战备办公室,依托重点客、货运输企业组建运输保障应急队伍,主要是完善应急运输车辆储备管理机制和征用补偿机制,提高与相关部门的协同处置能力。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组织。
  9.长江水上搜救应急队。以荆州长江水上搜救中心和公安、江陵、石首3个分中心为依托,以荆州大桥、沙市港、陡湖堤、郝穴、绣林和调关6个巡航救助基地为现场救援基础力量,会同公安、环保、气象、卫生等部门组建。按照管辖权限,主要负责长江荆州段所辖水域水上搜救、船舶污染等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协同宜昌、岳阳和武汉海事局处置荆州市行政区划内其他江段的相关应急工作。荆州海事局负责牵头组织。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