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
(甘食药监安〔2010〕213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肃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0〕194号)及《关于做好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实施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0]237号)精神,现将我省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的重要意义。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电子监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的重要举措,也是利用现代化手段转变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的迫切要求。各市、州局和省局机关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局和省局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

  二、建立完善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的工作机制。省局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分工如下:药品安全监管处负责药品生产企业的实施工作;药品市场监管处负责药品经营企业的实施工作;局办公室负责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监管人员培训、数字证书管理发放工作。各市、州局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分管领导,指定牵头部门和联系人,落实相关科(室)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建立统一组织实施、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

  三、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相关工作。各市、州局要及时将国家局对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的要求告知辖区内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并督促其做好入网、赋码、核注核销、信息采集和报送等工作。

  四、加强药品电子监管网的管理和使用。各市、州局和省局机关相关处室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保障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行管理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58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9)809号〕和省局的有关要求,把电子监管网作为电子监管的工作平台,强化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以及电子监管网技术服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指定专人负责电子监管网的业务处理及基本信息维护,积极开展基本药物以及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二类精神药品的日常监管、品种追溯和预警信息处理等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