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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基建项目联合审批大平台的意见

  具体验收程序为:首先,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向联合验收组介绍项目建设情况及需要说明的事项。其次,分部门根据审批结论、批准文件和图纸资料等对竣工的工程进行验收,项目建设单位或业主安排相关人员参加,作实地介绍或接受验收人员咨询。最后,各部门验收人员集中讨论交流验收情况,当场向建设单位反馈书面验收结果。需要整改的,一次性告知需整改的问题。个别单位需重新验收的,需向基建联合审批办公室报告验收时间,按期完成验收工作。

  (五)统一收费。清理基建审批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确有收费依据的,按程序纳入基建收费“一表制”。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等各环节费税,全部纳入收费岗统一收取。

  五、组织保障

  市政府成立基建项目联合审批领导小组,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监察局及相关窗口负责人参加,负责研究制定基建联合审批运行机制,协调解决运行中的疑难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监察部门派员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监督保障基建项目联合审批大平台顺利运作。各部门要从优化宿州投资发展环境的大局出发,努力克服困难,主动安排审批、服务、收费项目进中心,服从市联合审批办公室安排,积极整合职能。对在项目进中心、联合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统一收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将依照《宿州市人民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和宿州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行为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市行政服务中心基建联合审批大平台的主要项目目录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基建联合审批
大平台的主要项目目录

  一、收费类项目

  涉及基本建设审批和中介服务性收费一律进入行政服务中心收取,其收费返退也须在中心窗口办理。

  二、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类项目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

  2.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气象资料审查

  3.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检查

  4.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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