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关于印发《“保民生送温暖法律援助律师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市司法局,自治区律师协会:
为确保圆满完成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充分发挥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服务的重要作用,司法厅制定了《“保民生送温暖法律援助律师行”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司法厅。
2010年6月8日
“保民生送温暖法律援助律师行”活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人才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履行法律援助职能、服务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自治区司法厅决定开展“保民生送温暖法律援助律师行”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根据全区法律援助机构人力资源严重不足的实际,为确保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落到实处,进一步发挥律师参与公益性法律援助服务的重要作用,通过动员实习律师及执业律师到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援助服务,保质保量完成法律援助案件,弥补基层法律援助机构人员不足,更好地服务民生,提升实习律师及执业律师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技能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活动内容
动员和组织全区实习律师及执业律师在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服务工作中,主动接受所在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调解和其他非诉讼代理工作,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机构开展的各种法律宣传、咨询、培训等相关活动及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涉及法律援助的其他工作,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和能力。
三、方法步骤
此项活动从现在开始,到2011年5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0年5月1日-5月31日)。召开“保民生送温暖法律援助律师行”活动启动仪式,动员和组织全区实习律师及执业律师主动参加此次活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0年6月1日-2011年4月30日)。根据法律援助机构的需求和申请参加活动人员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2011年5月1日-2011年5月31日)。各市司法局和律师协(分)会对此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情况报司法厅和自治区律协。活动结束后,司法厅和自治区律师协会将对此次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