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区政府)
2.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域(单位)。以国家有关部委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活动为契机,抓紧制定完善“兰白都市经济圈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方案。以打基础、抓基层为切入点,加快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店、示范市场、示范乡街、示范行业及规范化药房示范单位的创建步伐。年内在全市建成20个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城关区3个、七里河区3个、西固区3个、安宁区3个、红古区3个、榆中县3个、永登县1个、皋兰县1个),建成100家规范化药房示范单位(城关区23家、七里河区10家、西固区12家、安宁区15家、红古区8家、榆中县7家、永登县15家、皋兰县10家)。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各县区政府)
3.扶持放心品牌加快发展。坚持保安全必须抓发展的原则,积极鼓励和支持优势企业和放心品牌做大、做强。积极发展现代物流、连锁经营、园区经济等新型业态,全力推进食品药品园区建设工程、“主食厨房”建设工程和肉菜市场建设工程。今年重点抓好兰州“主食厨房”九州配送园区建设项目,有效解决目前副食品加工点多、规模小、卫生条件差、食品安全得不到保障等问题。继续开展放心食品进社区周六集市活动,保证年内实现所有社区的全覆盖,把这项活动真正打造成“放心消费、便民利民、推行品牌”的精品工程。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区政府)
(二)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1.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和监测,整治超过标准限量和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非法饲料添加物、禁用农药、禁用兽药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农委、市质监局)
2.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加强蔬菜、畜禽等农产品中农兽药、禁用药物残留检测和监测,强化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点)。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行为。通过强化整治,使兽药残留平均超标率控制在最低水平,蔬菜、水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3%以内,确保在全国37个城市例行监测综合排名继续位居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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