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建设的安排意见
(兰政发[2010]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食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食品药品专项整顿工作的安排部署,市政府决定在去年开展十大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正视问题,继续推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建设,努力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以打造食品药品放心消费城市、创建“兰白都市经济圈”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促进食品和医药产业升级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与健康为目标,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标本兼治与着力治本、完善制度与强化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示范带动与全面推进、分工协作与责任落实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加大整治力度,加快推进放心工程建设,着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推进放心工程建设,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的责任,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管理水平,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健全食品药品质量追溯体系;彻底治理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现象,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捣毁制售假劣食品药品“黑窝点”,杜绝重大药害事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在改善全市食品药品消费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增强广大消费者安全消费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促进食品与医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上取得明显成效。
三、工作任务
(一)积极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建设
1.创建食品药品放心消费企业(门店)。以落实市政府实事为重点,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放心消费企业(门店)创建力度。各有关单位要制定规划,完善标准,抓点带面,深入推进创建活动。2010年的创建面达到30%以上,其中:粮食、药品行业率先打造成放心消费行业;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各选1-2条商业街,力争打造成放心消费街区;全市建成100家食品药品安全“放心消费企业(门店)”(食品生产企业10家 ,食品流通企业30家,餐饮消费企业30家,药品经营企业3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