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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改革委、陕西省财政关于印发《2010年陕西省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陕西省财政关于印发《2010年陕西省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陕发改产业[2010]752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各扩权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省管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环保产业做大做强,近日省政府出台《陕西省环保产业发展规划》(陕政发〔2010〕22号),并决定从2010年起设立陕西省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为做好项目申报和资金安排工作,现将《2010年陕西省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你们,请按要求组织项目单位准备申报材料并把好项目初审关。

  联系人及电话:
  省发展改革委 田小宁 029-87294115
  电子邮箱:fgwcxc@126.com
  省财政厅 许养芬 029-87611220
  电子邮箱:xuyf@sf.gov.cn

  附件:
  1、2010年陕西省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环保产业重点领域

  附件一:
2010年陕西省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陕西省环保产业发展规划》(陕政发〔2010〕22号)精神,加快我省环保产业做大做强,省政府从2010年起设立陕西省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该资金主要用于环保产品生产、环保服务业、资源综合利用等三大重点发展领域,重点支持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环保产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化项目,以及节能降耗显著的产业项目。

  一、资金支持范围
  1、环保产业规划重点发展领域龙头企业和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
  2、为龙头企业和重大技术装备产品配套企业建设项目;
  3、环保重大技术研发等服务业项目;
  4、工业废弃物、再生资源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5、节能降耗效果明显的产业项目。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所有制企业组织实施符合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的项目,均可按照要求申请资金支持。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产值在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支持。同一企业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已获得国家和省级其它资金支持的项目、已完成投资的项目不再支持。

  二、资金支持方式

  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补助三种支持方式。
  (一)贷款贴息。贴息额度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贷款额度及当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确定。
  (二)资本金注入。主要用于省政府确定的组建集团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三)补助。对于企业发展尚好,产品独特且发展空间较大又暂时难以获得贷款的项目、技术研发项目及对行业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给予适当补助。
  每个项目采取一种支持方式,年度内单个项目的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原则上均为一次性安排。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符合我省优势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国家和陕西省环保产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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