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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三、 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一)定期向省农民工办和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主要汇报农民工工作政策落实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报告工作由召集人代表联席会议汇报,联席会议有关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主要内容: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的指示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议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指标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研究其他事项。因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全体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全体会议请示市委、市政府同意,可邀请有关单位列席。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报省农民工办和市委、市政府。
  (三)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开展专项活动和联合调研。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可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成果。同时,各单位要指导和督促本系统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全面推进农民工工作开展。
  (四)做好信息通报和交流。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省农民工办,同时编发《工作简报》,报送省农民工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并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要求及时提供资料信息。
  (五)对农民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征得有关成员单位的同意后,上报省农民工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中遇有不同意见的,由召集人或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协调后仍不能形成一致的,报市政府决定。
  此外,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还要共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附件
大庆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总召集人:王洪恩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召 集 人:修利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范国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于文艺 市卫生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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