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0〕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大庆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大庆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关于抓紧建立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并制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劳社部函〔2006〕41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黑政办发〔2006〕70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建立大庆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农民工工作。
  一、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协调处理农民工的重大问题,推动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从农民工就业、创业、维权、培训、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安全卫生工作服务体系和信息网络建设等方面推动制订鼓励和支持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确定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定期向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农民工办)汇报农民工工作情况。
  二、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农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商务局、人口计生委、人民银行、国资委、地税局、工商局、统计局、安监局、市委宣传部、市人民法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共29个单位组成。联席会议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洪恩任总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修利民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范国文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由1名副处级干部担任组成人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和成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科级干部为办公室成员、1名普通干部为联络员。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