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夯实消防队伍基础。积极推动经济发展较快的乡镇根据需要建立专(兼)职、志愿消防队伍。在设有治安巡防队的行政村、社区,发展治安、消防合一或保安、消防合一的联防队伍;在没有治安巡防队的行政村、社区建立群众参加的义务、志愿消防队。力争到2012年底,全省所有乡镇、行政村、社区都有一支担负初起火灾扑救任务的基本队伍。
(四)全面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建立健全消防、治安、内保、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勤”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机制,强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推进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合力。2010年,部署开展1次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全力推进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公安消防部门执法规范化水平。2010年,全省100%的市州公安消防支队和10%的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科)达到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标准;力争到2012年底,100%的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科)达到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标准。制定《甘肃省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管理办法》,明确各类消防文职雇员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落实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和基层监督机构消防监督检查装备;部署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大比武竞赛活动,组织对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业务培训。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内容;全面落实省公安消防总队制定的《甘肃省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实施细则及考评标准》(甘公消字〔2007〕115号),积极培育消防宣传“五进”典型;完善消防站的宣传教育功能,切实发挥“消防站”窗口作用;落实《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2011年,将消防法规纳入普法教育、义务教育和学历教育计划,列入就业培训和科普教育内容。
4.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健全完善消防行政许可受理1次告知、消防服务热线、消防信息发布、群众来访接待制度,切实解决消防监督执法不适应人民群众需求问题。2010年,完成甘肃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建设任务,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积极扶持、组建消防保安大队,推进专职消防保安员进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稳步推进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引导社会单位开展电气防火检测;深入推进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检测、建筑装修防火材料取样及消防产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