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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要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要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农业部办公厅农办办[2009]84号的规定和要求,正确处理好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部门工作、监督政府部门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要多渠道、多层次公开政府信息,综合运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准确全面地主动公开信息,切实规范厅系统拟发公文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与不公开内容的审核审批工作,积极推进无文号信息的公开(工作流程见附表1),充分运用“公示板”、“明白纸”等简便实用的公开途径向农民群众公开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0]5号文件精神,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工作流程见附表2),完善内部沟通协调,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应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尽量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切实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高效、规范的信息发布平台,推进信息公开电子监察工作,抓好农业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和整合网络资源建设,实现资源共享。要正确处理信息发布主体之间的协调关系,切实做到统筹兼顾,保证信息发布的协调一致,特别是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重大动植物疫情、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统计数据等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执行。

  三、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深入推进决策公开。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对涉及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证询社会各方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充分发挥专家作用,落实专家论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对同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进行充分公示、听证等,积极拓展民主渠道,扩大群众的有序参与。要及时将成熟可行的做法和经验转化为制度规定,切实把政务公开的要求带入行政职能履行的全过程,努力做到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二)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运行。推进行政审批权公开透明运行是政务公开的关键。要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狠抓清权确权,按照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的要求,下大力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调整工作。要不断深化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制度改革,不断理顺职能分工,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能,把政务服务大厅建成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发布、投诉受理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要坚持以“便民、高效、规范、廉洁”为服务宗旨,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手段,丰富服务内容,改革服务方式,积极推动网络平台建设,努力扩大行政许可网上申请和网上审批成果,不断提高便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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