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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建设工程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


  4、建设单位持抗震、人防、节能与墙革、绿线、公建设施、防雷等相关手续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建委窗口报审施工图设计→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局确定红线并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局组织城建监察支队参加到建筑现场放线(办理时间为10个工作日)

  行政事业单位、市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划拨用地建设项目除土地公开出让外参照上述流程进行。

  后续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间与(一)中3、4条相同。

  (二)建委审批手续办理流程(共15个工作日)

  1、建设单位凭立项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建筑设计方案通知书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建委窗口办理报建→市建委施工图设计审查(同时把关人防和气象手续)→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中心备案。符合备案条件发放《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单》,同时市建设工程抗震防灾办公室发《建设工程抗震设计审批证》(办理时间为2个工作日)

  2、建设单位办理完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后到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招标条件备案→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不需此项)→投标人资格预审及备案→招标文件备案→开标、评标→中标通知书备案→合同备案(办理时间:公开招标为32个工作日,邀请招标为27个工作日。其中公告为5个工作日,法定编制标书时间为20个工作日,公示为5个工作日。属行政审批备案时间为1个工作日)

  3、建设单位到市建管处申报建管监督手续→现场核查→办理施工合同备案→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审查→专业劳务分包备案→发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证》(办理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建委窗口申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受理资料→现场踏勘→申请资料审查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准予开工建设(办理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三)商品房预售许可工作流程(共20个工作日,不计入总时间)

  房地产开发企业到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申报资料→市建委组织房管局、国土、规划、园林、城管、建管、人防等部门现场勘察、会审→房管局发证→公告(由建委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四)竣工综合验收手续办理流程(共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向市建委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市建委组织规划、国土、工程质量监督、市政园林、房管、人防、节能与墙革办、城建监察等部门进行综合验收→各部门分别提出验收意见报建委汇总审核→发《验收合格证》(由建委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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