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窗口管理标准化
1、窗口负责人必须由派驻部门副科级以上的干部担任,部门对窗口负责人必须充分授权。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类学习和活动。
2、窗口人员变动,必须书面告之中心,同意后方可调整。
3、窗口单位的分管领导要定期到窗口了解情况,及时解决窗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窗口必须将与业务有关的各项政策性文件、中心发文、有关制度、本窗口已办结的各类资料等定期归档、分类管理,储存在计算机里的文件必须有备份,并且妥善保管,做到文件齐全,检索方便。窗口业务登记有台帐、管理有专人、保存有专柜、交接有手续。
5、做好网络安全保密,窗口工作人员不得把与办公无关的软件输入计算机,不使用与工作无关的U盘,不为外单位人员拷贝软件。
6、做好防火、防盗等防范措施,注意电器使用安全,离岗及时锁好屉柜、关闭电源。
(七)窗口协调联系标准化
1、窗口工作例会制。
中心定期组织进驻窗口召开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中心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窗口负责人为窗口工作例会参加对象,必要时可请窗口单位负责人参加。
例会一般由中心领导主持。中心负责编写《会议纪要》。
窗口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通报中心对窗口季度考评情况、群众评议及投诉情况;听取各窗口对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总结交流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窗口工作例会的具体要求:各进驻窗口和中心在例会前认真准备有关材料,如有提交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须提前报中心汇总;各进驻窗口负责人参加例会不得迟到、早退、缺席,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须提前向中心请假;各进驻窗口和中心要及时贯彻落实例会精神。例会的到会情况和贯彻落实情况将作为对各窗口评议考核的重要依据。
2、窗口分片联系制。
建立窗口分片联系制,中心各位领导每人联系一个党支部,联系领导要经常深入支部所辖窗口,熟悉并了解窗口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和业务办理情况;协调窗口与窗口之间、窗口与单位之间的关系,营造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氛围;检查、监督窗口工作人员办事行为规范,包括出勤、佩证上岗、服务态度、仪态言行、工作效率、卫生整洁、文档管理、安全防范等;督促各窗口工作人员认真执行中心各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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