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窗口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政办发〔2009〕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窗口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市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窗口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和管理水平,实现窗口服务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树立服务型窗口的良好形象,特制定市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窗口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市政府三届三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机关效能建设,以提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水平为目标,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准则,促进窗口建设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成为行政效能的典范、优质服务的样板、优化环境的窗口、阳光政府的缩影。
二、标准化窗口的内容
(一)窗口办事规则公开标准化
1、工作台面上方悬挂吊牌,上面印有窗口单位名称、审批受理服务事项的内容,蓝底白字,中英对照。
2、工作台面放资料架,摆放要统一整齐,内有窗口每项审批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含项目名称、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设立依据,以及审批事项的办理程序流程图。
3、为服务对象免费提供申报项目申请书表格,在工作台面摆放申请人需要填写的章程、合同、相关表格等示范文本,并备有纸、笔、胶水、剪刀等便民用品。
4、审批服务事项调整、变更、取消、新增时,及时修改《办事指南》,并报中心业务科。
(二)窗口工作人员行为标准化
1、热情接待服务对象,耐心准确答疑,尽量提供方便,用语文明,不讲“忌语”。受理业务不得推诿怠慢,不得呵斥和用手指服务对象,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冲突。
2、着装大方、得体、整齐(有制服的着制服),实行佩证上岗,挂牌上岗,统一佩带由中心统一制作,标有工作人员单位名称、姓名、职务、编号、相片的工作牌,坐姿端正、站姿稳重、仪表端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