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0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委、卫生局、扶贫办,各团市委,省内各高等院校:
现将《2010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0年5月28日
2010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
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3号),为进一步做好2010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其中“支教”部分并入省“农村从教计划”中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合制定《2010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如下。
一、 招募对象、人数、期限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1.重点招募201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辅助招募2008、2009年毕业的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人数
2010年计划招募300人左右(不含大连市)。
(三)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农村基层服务期限为2年。
(四)招募原则和条件
坚持“就地就近,专业对口”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组织招募大学毕业生。具体条件如下: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4.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拟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