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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豫人社职业[2010]9号)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精神,积极推进技工院校开展校企合作,促进生产实习教学质量的提高,引导广大师生努力钻研技术技能,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现将我省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竞赛职业(项目)和范围

  (一)竞赛职业(项目)

  大赛设置车工、焊工、装配钳工、无线电调试工和机电一体化五个竞赛职业(项目)。

  (二)竞赛分组

  车工、焊工、装配钳工、无线电调试工竞赛设学生高级组(含各类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和学生中级组(含各类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机电一体化竞赛项目设学生组(含各类技工院校机电一体化专业的全日制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

  二、参赛对象

  大赛所设竞赛职业(项目)内的各类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

  三、竞赛标准

  本次大赛学生车工、装配钳工、无线电调试工竞赛职业学生高级组和中级组分别以《车工国家职业标准》、《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标准》、《无线电调试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和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要求为基础;焊工竞赛职业学生高级组和中级组以《焊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和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要求为基础,并参照世界技能大赛有关标准;机电一体化竞赛项目参照世界技能大赛有关标准。同时,各竞赛职业(项目)结合技工院校教学计划大纲并根据不同组别特点统一组织命题。

  大赛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各职业(项目)具体竞赛技术要求将另行下发。

  四、竞赛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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