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第三阶段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方案(试行)》的通知
(襄办发[2009]26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襄樊市第三阶段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方案(试行)》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5月6日
襄樊市第三阶段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构建“阳光新政”,优化我市经济社会环境,根据《襄樊市工业项目审批流程优化方案》的原则和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采取分环节并联审批、一次性收费、信息共享等措施,实现在全国同类城市中“流程最优、效率最高、费用最少”的目标。
二、第三阶段审批流程优化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所有行政审批必须依法依规进行。
(二)分环节并联审批。在不同审批环节,涉及到多个部门审批同一事项的实行并联审批。
(三)信息共享。并联审批的各个部门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的同一种资料实行共享。
(四)一次性收费。在不同审批环节,一次性收取相关规费。
三、房地产项目审批流程的优化
(一)工程规划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文物考古勘探手续、人防结建手续、绿化手续、抗震设防要求手续并联,并作为工程规划许可的前置要件。土地招、拍、挂时确定的《规划条件》在后续审批中不得变更。对有必要经过部门审批业务会的项目,必须及时召开业务会;业务会一般每周召开两次。
(二)施工图审查建委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人防设计审查、防雷设计审查并联,并作为施工图审查备案的前置要件。施工图审查实行联合审图,共同对施工图设计进行把关,各部门在施工图审查中必须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三)施工许可
1、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建设档案手续、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监督手续、排水许可、施工合同备案、施工企业劳务分包备案实行并联审批。2、白蚁防治手续、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渣土处置核准实行并联审批。上述11项手续作为施工许可的前置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