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四项建设”实现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九)把规范执法作为硬要求,切实整改突出问题。注重从思想上解决问题,重点抓好思想灌输、典型示范和案例警示,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注重从机制上解决问题,积极推行主办警官负责制,实行重大执法事项合议制度,建立科学分工、各司其职、责任落实、高效运作、确保质量的执法工作机制,加大对执法过错民警的责任追究。注重从制度上解决问题,健全覆盖各个执法领域、各个执法环节的程序规定和实体规定,细化执法流程、裁量标准,完善各种管理制度,防止民警滥用自由裁量权、任意降格或顶格处理。建立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法律适用中的疑难问题,研究制定规范执法活动的对策意见。完善领导接访、带案下访、源头治访等信访工作制度,切实防止初信初访转为重信重访,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四、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提高公安亲和力
  (十)维护社会治安,增强群众安全感。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纳入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解决好防控布点、防控力量、防控措施、经费投入等问题,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推动广大民警扎根基层、融入群众,把主要精力放在服务群众和预防犯罪上,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广泛组织发动治保会、保安、巡逻队、治安中心户、治安志愿者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力量,依靠群众搞好社会治安。建立健全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正确处理“大案”与“小案”、追赃与追逃的关系,既要严厉打击严重暴力、涉黑涉恶、多发性侵财和涉众型经济犯罪,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又要解决好群众关注的小案件、小纠纷、小问题,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十一)改进公安管理与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坚持公平对待、搞好服务、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以证管人与以房管人相结合,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有效预防重特大交通和火灾事故,营造安全的生活和发展环境。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警情和社会治安状况,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等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自救能力。建立和完善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办成制、跟踪督办制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新举措。
  (十二)密切联系群众,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建立联系群众制度,公安机关每年开展爱民实践“大走访”活动,积极主动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每年召开“两代表一委员”、特邀监督员和新闻工作者座谈会,听取意见,及时整改。畅通与群众的联系渠道,开通公安局长电子信箱,开辟警方热线,开展“警民恳谈”等警民互动活动,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投诉,直接倾听群众呼声。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每年借助第三方测评机构开展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测评。严禁以抓人多少、罚款数额考核基层单位和民警,严禁将抓人、罚款同民警的政治经济利益挂钩,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引导民警扎实做好群众工作。
  (十三)加强宣传舆论引导,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各级党委、政府和宣传部门要善于运用新闻舆论,监督和改进公安工作,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让群众了解公安、理解公安、支持公安。要密切关注社情舆论特别是网络舆论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涉警负面报道信息,迅速采取应对措施,防止恶意炒作,积极维护公安队伍良好象。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