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关于推选云南省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昆明律师代表的通知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云南省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拟定于2010年7月中旬在昆明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议云南省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审议云南省律师协会会费收支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云南省律师协会章程》;进行换届选举,选举产生云南省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副会长、会长;聘任秘书长。
云南省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的基本条件是:2009年度在云南省注册的执业律师,且执业五年以上(2005年3月31日以前执业),其中在云南省执业不低于三年(2007年3月31日以前)。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忠于
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执业纪律,未受过任何刑事、行政、行业处分;热爱律师职业,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在当地律师界有一定的代表性;具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代表推选应以专职律师为主,兼顾兼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和公司律师、公职律师;并有一定数量的女律师、少数民族律师、民主党派、无党派律师。
云南省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的代表按执业律师人数的5%产生,云南省律师协会分配给昆明市的律师代表名额为58名(目前全市共有117家律师事务所、1160名执业律师)。
昆明市律师协会将推选产生昆明律师代表团,具体组织工作由昆明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负责承办,基本程序是:1、由各律师事务所民主推选云南省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2、各律师事务所将民主推选的云南省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于6月18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drjynkm@163.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权利;3、昆明市律师协会召开理事会,讨论、推选云南省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昆明律师代表团的代表及云南省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
请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云南省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选工作,认真组织,按时向昆明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报送云南省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
联系人:段任江,联系电话3101250
附件:云南省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此通知
昆明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