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关于使用新律师管理平台的通知
各区、县(市)司法局律管科,各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司法厅新的律师管理平台启用后,在行政许可、统计报表、信息管理方面增加了很多新的要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新的系统需要每位律师的电子版照片上传,请各律师事务所、公司律师事务部、公职律师所在单位通知已持有新版律师执业证的律师准备2寸彩色蓝底照片电子版一份,要求保存为JPG文件格式,文件大小小于500K,以律师的名字命名。各律师事务所将本所律师的电子版照片压缩成文件夹以QQ、邮件、或U盘等方式上交各区、县(市)司法局律管科汇总,市直律师事务所直接上交市局律管处。
2.在网上申报新律师执业证材料时,请根据提供的书面材料如实填写,不要有空白,尤其要写明聘用合同起止日期,并将照片以JPG格式(小于500K,以英文小写字母或数字命名)上传;请先进行网上申报,再递交书面材料并提交办件编号。申请注销律师执业证在进行网上申报时应写明注销理由;申请调档的实习律师也需网上申报,并通过网络查询其调档进展情况。申请人请根据其办件编号查询办件动态,并在办件完毕准予行政许可后携带事务所介绍信自行前往省司法厅律管处领取相应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