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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


  3.招募律师志愿者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4.“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报名表

二○○九年六月三日

  附件1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倡议书

各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广大律师朋友们:
  夏风吹拂,槐花飘香。司法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发起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正在全国各地律师行业蓬勃开展。这是一项全社会尊重和支持的志愿者行动,是一项自觉关注和追求社会公平与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困难群众共享社会法制文明成果的重要举措,是一种“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精神的传承,是一个砺练自我,升华自我的平台。她能通过自己的奉献、技能和热情,帮助贫困地区和无律师县改善法治环境,送去法律援助的温暖,让这些地区的人民群众在祥和、安宁的法治环境中快乐生活,在健康平稳的秩序中不断向前发展。
  法律援助既是一项政府的责任,也是一项扶助贫弱、伸张正义的社会公益事业。回首过去,广大律师朋友用自己的爱心,为那些经济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奉献着、服务着、温暖着,并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推动着法律援助事业的不断发展,维护着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权威,追求着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职业理念,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得到了党中央领导的全面肯定和赞誉。展望未来,社会的和谐与进步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需要我们以不断满足人民的愿望和信赖而执著前行。
  “青山啧啧春鸟鸣,此间不可无我音”。让我们共同携手,加入到“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中来,为无律师县、西部贫困地区的法律援助再出一份力,多尽一份责。中国的法律援助事业离不开您的支持,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更离不开我们每一个人的关注和追求,让我们用自己的资源优势和爱心为需要帮助的人送去欢笑和希望,把法治文明和进步献给社会,共创一个法治、和谐、温馨、美好的家园!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管理办公室
二0 0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2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享受有关待遇规定

  根据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通知》(中法援基联发[2009]2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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