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记录和台账;
④异常、缺失数据标记和处理;
⑤设备运转率和数据传输率。
(二)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测设备现场审核评分表
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测设备现场审核评分表见表4.由审核小组成员按照表4中的各个分项,根据现场审核的情况逐项进行评分,最后统计评审总分。对于扣分项目,一定要在表4中相应的栏目注明扣分理由。
四、综合评价及审核结论
(一)综合评价及审核结论的要求
综合评价及审核结论是依据《
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的要求,由责任环保部门(环境监测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机构)组成的考核小组对企业自检报告和比对监测报告(表)等环境管理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后,再通过对①现场核查情况;②资料审核情况;③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情况第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评审,在现场完成《固定污染源废水自动监测设备现场审核评分表》或《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测设备现场审核评分表》后,提出综合评价及审核结论。
综合评价应含生产工况的评价,企业提供评价期间生产的产品品种及产量有效证明,经环保部门核定后,写明在综合性评价审核结论中,使生产的产品品种及产量与污染物的排放量相对应,作为总量核算的依据。
(二)综合评价及审核结论
综合评价及审核结论的具体内容见表5。
表1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烟自动监测设备现场核查表
核查单位:
日期: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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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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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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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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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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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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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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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自动
检测设备
基本情况
| 排污口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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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口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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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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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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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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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执行情况
| 设备操作、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 有□无□
| 完善□不完善□
|
运行、巡检记录
| 有□无□
| 完善□不完善□
|
定期校准校验记录
| 有□无□
| 完善□不完善□
|
标准物质易耗品定期更换记录
| 有□无□
| 完善□不完善□
|
设备故障
| 有□无□
| 完善□不完善□
|
设备运行情况
| 仪器参数设置情况
| 二级门禁管理系统
| 有□无□
|
氧量
| 有□无□
|
校准系数
| 有□无□
|
速度场系数
| 有□无□
|
| 有□无□
|
| 有□无□
|
仪器参数
| 设备设置值
| 现场核查值
|
排污口尺寸/m
| |
|
过剩空气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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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准系数
| |
|
速度场系数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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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缺失数据标记和处理
| 有无标记
| 有□无□
|
有无处理
| 有□无□
|
设备运转率%
|
|
|
数据传输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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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报表
| 污染物排放浓度
| 有□无□
|
流量
| 有□无□
|
污染物排放总量
| 有□无□
|
日报
| 有□无□
|
月报
| 有□无□
|
季报
| 有□无□
|
核查人员(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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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员(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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