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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信用宽甸”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用宽甸”建设要以5年初见成效、8年大见成效为目标,逐步将宽甸建设成诚信度较高的地区之一。到2012年,全社会基本形成文明守信的良好风尚,知信守信观念得到加强,初步建立与经济生活各环节密切相关的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政府关联类不良贷款大幅下降,国有企业遗留的重点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到2014年,全县投资环境和金融生态环境显著改善,金融风险有效防范,金融不良资产所占比重下降,中小企业、县域经济融资难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三、基本模式
  “信用宽甸”建设工作要逐步构建“一个支撑、两个保障、两个平台、三大体系”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即以弘扬信用文化为支撑;以法律法规和失信惩戒为保障;构筑信用体系的信用信息基础平台和服务平台;建立政府、企业和个人三大信用体系。当前,要重点建设以政府信用、金融信用、司法环境建设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模式。政府信用建设包括精心设计以塑造“信用宽甸”新形象为重点的阶段性失信整治工作,从政府自身做起,推广到全社会;加强相关部门依法行政、信用信息开放、信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信用宣传教育等工作。金融信用建设主要以完善人民银行的信贷征信系统为基础,完善征信数据库,以加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化解金融风险为宗旨,服务全县经济健康稳定运行。司法环境建设以打造“阳光司法”为目标,确保司法公正、公平。
  四、工作重点
  (一)打造阳光政府,推进政府信用建设。加强政府守信示范工程建设,树立政府信用形象。一是集中整治政府关联类不良贷款和债务拖欠,与金融机构联手,清理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银行不良贷款和保险机构应收账款,进一步加强政府融资平台规范化建设;二是巩固完善政府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尤其是行政执法的公正性;三是加强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评议考核和投诉制度,将公务员诚信状况列为干部任用、评优的重要内容,塑造政府诚信形象。
  (二)维护金融安全,保障经济秩序。加强政府与金融部门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长期合作,协调配合金融机构清理国有企业遗留的重点问题。要尊重金融机构的经营自主权,支持金融机构改革和发展,帮助银行清收政府关联类不良贷款。制定逃废债企业的认定办法和惩戒机制程序,建立逃废债企业信息共享和同业联合制裁制度。金融部门要整合金融类信用信息,建立起包括信贷、证券、保险等信用信息在内的金融数据库,逐步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立全省金融类与非金融类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使信用信息能有效的服务社会。积极鼓励在企业信贷中使用非金融信用信息资源,全面评估企业信用状况,有效化解金融风险,运用信用信息维护经济秩序,促进信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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