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信用宽甸”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宽政办发〔2010〕13号)
县直各相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推动“信用宽甸”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附 1:推动“信用宽甸”建设工作方案
2:宽甸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略)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附1:
推动“信用宽甸”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创建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推动全县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在我县一定范围内开展“信用宽甸”建设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信用宽甸”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整合各类信用信息资源、实现信用信息共享为基础,以完善法制和信用制度为保障,以政府信用建设、金融信用建设和司法环境建设为重点,建立与现代市场体系相适应的社会诚信环境,确立信用秩序,构建信用文化,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内控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全县社会信用体系。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社会参与。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关部门相互配合,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整合各类信用信息资源,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建立社会奖惩联动机制。
2、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县将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不断加强组织与制度建设,相关部门实行专人负责制。区别不同情况,采取应对措施,有计划、分步骤、科学地组织实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3、重点突破,强化应用 。按照健全法规、培育市场、专业运作、服务社会的方针,在政府行政监管、金融服务、重要市场交易等方面强化信用建设,树立政府公信力,推广信用产品的社会化应用,建设信用人文环境。
二、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