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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外事侨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根据上述职责,市外事侨务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机要、文秘、档案、国家安全、保密、电子政务、会务、礼宾工作的外事接待综合报批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审计、行政事务;调查研究全市外事、侨务、引智、港澳工作全局性、宏观性的归口管理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并拟订相关工作规划;负责信息、年鉴、史志工作;承担起草文字材料及重要文件工作;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人事科(监察室)。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承办本局科级及以下干部和所属单位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培训的具体工作和人事管理工作;承办为外交部选派驻外使(领)馆工勤人员的工作;承办全市翻译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初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有关人员出国政审;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和纪检监察工作,承担局党组的日常工作。
  (三)涉外管理科。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出国(境)、来华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承办本市人员因公出国(境)的审批、审核、报批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樊的审批、审核、报批事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来华人员审批工作,检查、指导全市出访团组完成任务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参与调查处理出国(境)、来华工作中的违纪案件;负责外国驻樊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樊活动的调研、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承担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全市民间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联络外国驻樊官方、半官方机构并与之交往活动;负责在我市发生的涉外案件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本市公民、机构在海外的领事保护工作;负责在樊外国机构及临时来樊外国人外交签证、公务签证的申请及延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工作中反恐防恐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及外交部有关护照签证工作的法规和政策;负责本市因公出国(境)人员护照的申办及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因公赴港澳人员通行证签注的申办及管理工作;负责出具因公出国(境)证明工作;负责本市因公出国人员申办外国签证及管理工作;负责本市非公有制企业人员因公出国审查工作;负责全市外事侨务工作人员和涉外人员的外事政策纪律教育及业务培训。
  (四)国际交流合作科(港澳科)。
  贯彻执行中央的对外方针政策和国别政策,承办对外交往工作,开展和指导我市对外经济、技术、文化、卫生、教育等领域合作与交流;负责来访外宾的接待工作;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出访事宜;负责外宾参观点的开辟、调整和对外开放地区的考察报批工作;具体办理市级领导人参加外事活动中的礼宾、礼仪事宜和口、笔译及函电等事务。负责我市与港澳特区政府及高层人士之间的交往与联络、接待与礼宾工作;促进、协调本市与香港、澳门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领域的交流合作工作;负责协调港澳同胞在樊的权益保护工作;宣传香港澳门基本法,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对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接待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中联办及港、澳特区政府安排来樊参观考察、学习的港、澳地区各类代表团组;负责赴我市港澳记者、外国记者的管理及涉外涉侨等涉外宣传报道工作;参与审核本市重要涉外新闻稿件和其他有关稿件;负责港澳情况的有关调研工作。
  (五)侨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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