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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贵州亚泰职业学院管理的意见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贵州亚泰职业学院管理的意见


贵州亚泰职业学院:

  贵州亚泰职业学院是我省唯一一所民办高校,为进一步加强对贵州亚泰职业学院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第25号令)、《教育部关于颁布<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发通[2000]41号)和《贵州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精神,提出以下管理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学校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实施素质教育,明确办学宗旨、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结合实际,制订发展规划并认真落实。

  二、要尽快依法建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学校理事会为学校的决策机构,依法行使决策权。学校理事会(董事会)人数最低为五人以上,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理事长、理事(董事长、董事)名单必须报审批机关备案。

  学校理事会要切实做好校长的聘任工作,拟担任校长的人选必须具有10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经历,年龄不超过70岁,报审批机关核准。校长任期原则上为4年,报经审批机关同意后可以连任。校长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主要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执行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决定;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其他授权。同时,要配备专职德育工作者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从事高等教育工作经历的系科、专业负责人。

  三、依法落实学校法人财产权,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学校出资人投入学校的资产要经注册会计师验资并过户到学校名下,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侵占。学校目前尚未进行过户的资产,特别是办学用地和行政教学用房的产权,要办理资产过户手续,基建项目要办理、完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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