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十二)参与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地方性规范文件。
(十三)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2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秘书事务、会议组织、文电档案管理、政务信息、提案建议承办、电子政务、政务公开、信访、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目标责任制管理、督办等机关日常政务;承担机关财务、部门预算、资产管理、保密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行政事务。
(二)发展规划科。
起草重要文件;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工作;参与有关地方性规章制度的起草和实施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发展改革系统行政执法和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
提出全市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及结构调整的目标;组织拟订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三)国民经济综合科。
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进行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分析研究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及时提出措施建议;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研究改革和完善年度发展计划的编制工作,指导全市发展改革委系统经济形势监测分析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拟订并协调安排重要物资储备计划。承担市经济形势分析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全市经济社会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跟踪调查研究改革开放重大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对关系重大的深层次和全局性问题进行超前研究;指导全市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负责协调解决上市公司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