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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民防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指挥通信科。

  负责拟订、组织实施城市防空袭方案和保障方案;监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组织指导全市民防、人防专业队伍的整组、训练和综合演练;负责拟订人防通信警报的建设规划、计划和保障方案,保障指挥通信畅通;检查指导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的值勤管理、设备维护和专业技术训练;战时组织发放防空袭警报,组织人民群众进行防空掩蔽、城市人口疏散,协助有关部门消除空袭后果;平时组织指导防空警报试鸣、城市人口疏散掩蔽演练,参与应急救援与防震救灾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拟订民防、人防、防震减灾建设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民防、人防、防震减灾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拟订民防、人防、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监测预报科。

  负责规划、建设和管理地震监测台网(站)及信息系统;负责全市地震震情速报工作;负责地震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负责全市群测群防工作的开展和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核查管理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及综合防御措施;负责汇集地震灾情速报,管理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参与编制防震减灾规划与地震灾区重建规划;承担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承担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事机构的职责。

  (六)震害防御科。

  监督管理地震烈度区划、地震动参数区划和震害预测,负责审核确定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检查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执行情况;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和核设施的抗震设防,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审查;监督管理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参与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计的评审和竣工验收;指导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村镇公共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全市地震安全社区的创建和考核;开展地震科技的合作与交流。

  (七)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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