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水库堤防科。
承担全市水库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大坝安全鉴定和蓄水安全鉴定工作;组织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并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市主要河流、湖泊及堤防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河道堤防行业管理。
(六)水土保持科。
承担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全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七)农水农电科。
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指导农村节水灌溉、排水及雨洪资源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承担灌区、泵站、机井归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组织水能资源规划编制,组织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八)农村饮水安全办公室。
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编制、工程建设实施与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乡镇供水工作。
(九)防洪调度科。
组织实施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以及突发洪涝灾害的应急处理;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重要江河防汛演练和抗洪抢险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山洪等灾害防御工作、城市防洪工作以及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负责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全市洪水水情、农田墒情监测和全市水旱灾情发布;组织、指导农业生产科学抗旱,减少灾害影响。
(十)通讯与信息化科。
负责全市水利工程、防汛抗旱通讯设施建设、管理与维护,指导、组织全市水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一)建设科(安全监督科)。
指导、组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指导、组织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监督;组织开展市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查工作。
(十二)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负责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相关配套工程建设的协调;负责汉江襄樊段水能资源梯级开发的前期和申报工作;负责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项目技术方案审核上报、建设管理;负责南水北调工程相关的水利项目投资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督、运行、维护管理;协助市政府有关部门作好汉江襄樊段水利综合经济开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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