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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襄樊银监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银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襄樊银监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银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襄樊政办发[2010]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襄樊银监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银行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

  襄樊银监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银行工作的意见

  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银行,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企业的客观需要和现实选择,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现就我市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银行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做好组建农村银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要渠道之一,在支持“三农”工作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其服务的对象、服务手段、服务方式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对农村信用社服务农村经济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农村信用社本身由于多种原因,历史包袱沉重、经营机制不活、法人治理落后等严重制约了农村信用社服务农村和农民的积极性,也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的正常发展。因此,必须改革农信社现行的经营机制和经营体制,从制度上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的结构,深化产权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这都需要通过组建农村银行机构来实现。这是农村金融机构加快发展的重要前提,也是做好支农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及全市农信社要统一认识,增强对农信社改革形势的判断能力,增强加快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农村银行组建工作措施

  目前我市农信社改革的外部环境和自身情况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的条件日益成熟,必须按既定的目标,有计划地强力推进。

  (一)要明确组建农村银行机构的目标。老河口、南漳、保康三县(市)的农村银行组建工作已于去年启动,进展比较顺利,当地县(市)政府要按原定的实施方案抓好督办落实。老河口市政府要帮助老河口联社解决老河口农合行开业准备中的具体困难,确保今年6月底前挂牌开业。南漳、保康县政府要抓紧落实政府扶持措施的到位及协助资产变现工作,确保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筹建申报,争取年内挂牌开业。城区、枣阳、宜城、谷城四个联社的改革工作按省政府的要求必须在2011年前完成,当地政府要及时了解信用联社情况,于今年6月底前拿出农村银行机构的实施方案,确保在年底前完成筹建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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