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一)有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鼓励和引导当地农民或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结合本辖区产业优势,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村市场主体发展。二是全力做好登记注册工作。提高登记工作效率,对合作社的设立、变更、注销实行“一审一核”制度。对手续齐全的当场核发营业执照,不能当场核发营业执照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核发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和表格上网公开,方便申请人可以从网上获取登记信息、下载登记表格、申报登记材料,实施网上办理。三是对合作社有特殊需要的,实行点名预约、延时服务、送照上门等制度,提供高效快捷服务。四是组织聘请相关专家,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知识,针对相关人员进行重点培训,指导已经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按照《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和合作社章程规定运作,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质量,增强其发展后劲。五是对辖区登记注册的合作社,要确定联络员,了解合作社发展情况和需要,从市场准入、内部制度、法律宣传等方面提供全方位跟踪服务。
(二)有农产品注册商标。一是加大商标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民“品牌兴业,商标富农”意识。利用面向广大农民的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采取走村、入户面对面宣传方式,提高广大农户、涉农企业的商标意识。二是实行分类指导,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申请、运用和培育“农”字号商标。深入协会、企业、农户开展农产品商标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涉农商标的使用和保护工作,以自然村为单位建立农产品商标申请、运用和培育联系点。将实施“商标富农”战略与“商标三兴工程”相结合,推行“三书一卡”商标注册提示制度。对申请、运用和培育“农”字号商标的农村市场主体进行全程服务。三是充分发掘优势农业资源和特色农产品,重点发展地理标志商标和集体商标。按照“商标三兴工程”的要求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和农村服务业发展,确定地理标志商标发展联系点,加强服务与指导,重点培育“宜城大米”、“襄阳大头菜”、“保康茶叶”、“卧龙山药”、“谷城绿茶”、“枣阳黄牛”、老河口“甫州梨”、“宜城板鸭”等农产品商标申请地理标志。四是大力培育高知名度“涉农”商标。按照“商标三兴工程”的要求建立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发展联系点,重点培育“万宝”、“梅园”、“久哥”、“襄大”、“梨花湖”等农产品商标争创驰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