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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宣传科(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

  组织协调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开展党政干部人口理论教育,推动人口理论研究;指导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网络建设;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的组织工作和政务信息工作;组织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和相关问题的分析研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措施,推动各地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

  (四)政策法规和科学技术服务科(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支队)。

  组织开展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重大问题的研究;研究提出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建议;协调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指导各地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研究工作;研究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监督检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具体工作;负责处理计划生育系统的信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案件;拟订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市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拟订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药具管理的规范和标准,指导避孕药具的管理、发放和使用;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和科学普及工作;承担依法公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工作;参与艾滋病预防工作;研究提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建议;参与拟订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规范和标准;指导各地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

  (五)财务科。

  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审计和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工作;编制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编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规划;审核提出全市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监督检查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和使用。

  纪检监察机构 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2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原核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2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随自然减员逐步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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