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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监测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综合分析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六)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研究和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提高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七)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八)编制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指导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财务和基本建设工作,编制全市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监督检查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和使用。

  (九)制定并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建设,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会议和有关活动的计划、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机关公文管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电子政务等机关行政管理事务;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培训工作;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和评审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和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发展规划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

  研究人口发展战略,组织开展人口科学研究工作;监测和分析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计划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规范,并对规划、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评估;负责人口发展功能区编制工作;承担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综合分析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全市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建议;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研究规范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并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服务管理机制;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区域协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动人口的发展动态监测和信息综合工作;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情况的统计分析;指导各地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便民维权工作,协调处理各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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