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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规范管理活动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规范管理活动的通知
(财金〔2010〕248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政府金融办、农委,省农垦集团,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财险安徽省分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过程管理,确保试点工作质量和成效,实现持续稳定推进和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规范管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规范管理活动的目的
  自我省全面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各地、各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探索推进,试点工作总体较好,承保率、覆盖面、理赔兑现率稳步提高,农业保险的积极效应初步显现。
  必须看到,当前试点推进过程中,还存在着执行省政府皖政[2008]42号文件不到位、有关方面工作协调不顺畅,以及农业保险展业承保、查勘定损、理赔服务主要环节操作不规范等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履责缺位与越位并存。保险经办机构基层服务网络和队伍建设与农业保险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承办主体的职责履行不到位;不少地方为在工作考核中争先进位,行政介入程度较深,基层政府越位代办甚至包办农业保险具体业务。二是承保手续不够规范。承保方式存在简单化倾向,多数以乡(镇)为单位集体出单,出现部分标的审验不到位、分户保险凭单发放不到户的现象;一些地方为追求承保率甚至代垫保费、抵扣赔款等。三是查勘定损理赔不够严谨。现场查勘到位率较低、查勘深度和广度不够、手续不尽规范;定损未能精确到户,一些地方均摊赔款;理赔周期较长、效率较低。
  在全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规范管理活动,就是要在总结两年来我省试点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并加以落实,对试点工作实施全过程规范管理,推动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规范管理活动,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与保险经办机构职责分工,规范展业承保、查勘、定损、理赔等操作环节,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做到职责明晰、承保规范、查勘及时、定损合理、理赔科学、工作精细。
  三、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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