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设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和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宣传专栏的通知
(财农村函〔2010〕363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
为全面系统宣传财政补贴农民资金政策和“一卡通”发放制度,以及推进乡镇财政建设有关情况,省财政厅农村局与安徽日报农村版报社合作在《安徽日报农村版》上开设“惠农补贴专刊”,同时,在《安徽财会》开设“乡镇财政专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1、“惠农补贴专刊”不定期开设,主要宣传解读相关惠农补贴政策,报道全省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一卡通”发放工作部署和要求,报道各地工作动态和好的做法及经验,利用正反典型开展示范警示教育等。
2、“乡镇财政专栏”主要宣传新形势下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政策措施,乡镇财政体制改革、职能转变、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设施建设情况,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新举措及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等。
二、工作要求
1、各市、县(区)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做好宣传工作,明确专栏通讯员,认真总结“一卡通”改革和乡镇财政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典型事例和先进事迹,及时向省厅农村局提供宣传稿件。提供的材料要在纸质文档上加盖财政局公章,同时从财政内网发送电子文档。
2、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宣传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提高宣传工作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