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苏州市2010年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府〔2010〕7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市纠风办制定的《苏州市2010年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苏州市2010年纳税人
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级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大会精神,推进全市政风行风建设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0年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为主题,以提高执行力为抓手,按照“主动热情、有求必应、廉洁高效、务实创新”的要求,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和“三区三城”建设,为实现苏州又好又快新跨越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重点评议及“回头看”工作。市政府纠风办组织开展公安系统重点评议以及供电系统“回头看”工作。届时将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组成市政风行风评议组进行监督。公安系统要重点围绕纪律作风建设方面查找问题,加强突出问题整改。供电系统要针对2009年评议工作中查找出的问题,着力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
(二)自评工作。市级各自评部门(见附件)要制定好评议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重点解决1~2个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要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作为评议内容,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风行风监督(评议)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充分发挥聘任的监督(评议)员作用,畅通监督(评议)员反馈意见的渠道,使评议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各市(县)、区政府纠风办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实施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要以群众满意为根本目的,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要边评边改,把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作风建设贯穿评议工作全过程。要结合实际,探索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合理运用评议结果。要对评议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同级政府和苏州市政府纠风办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