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造成牲畜、家禽大量死亡。
高温:
1)对群众健康产生特别严重威胁,中暑患者明显增多,高温天气市区内的1个县(市)报告中暑患者300人以上(含300人),或有10例以上(含10例)死亡病例发生;
2)造成供水、供电特别紧张,经济、社会活动受到特别严重影响,未来仍持续高温天气。
雷电:
1)造成人员伤亡达30人以上;
2)造成人员伤亡达10人以上、29人以下,未来仍将出现强雷电天气。
冰雹:
1)造成人员特别重大伤亡、房屋损毁、供电及通讯设施特别重大损坏和农作物大面积绝收;
2)冰雹天气造成人员特别重大伤亡(30人以上)、房屋损毁、供电及通讯设施特别重大损坏和农作物大面积绝收。
霜冻:
对当季作物产量形成产生特别重大影响,减产幅度在30%以上。
大雾:
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且预计未来24小时内同一地区或更大范围的能见度仍可能小于50米。
(2)重大(Ⅱ级):
洪水、干旱:
1)一个流域或其部分区域发生大洪水;
2)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
3)暴雨引发城乡渍涝,对交通、铁路、通讯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重大影响;
4)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
5)造成人员伤亡10~29人,受伤300人以下;
6)需要紧急转移安置群众2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7)因灾倒塌房屋5000间以上,10000间以下;
8)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
9)洪水造成铁路干线、公路主干线和航道通行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10)多个区、县发生严重干旱;
11)造成多个区、县农田、人畜特别严重缺水,受旱面积比例已经达80%以上,人畜饮水困难率已经达到60%以上,干旱仍将持续;
12)城市生产、生活等造成特别严重影响,城市缺水率已经达30%以上,干旱仍将持续。
暴雨、冰雹、暴雪、寒潮、沙尘暴、大风: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
2)因各种天气原因,造成机场、国家高速公路网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
高温:
1)高温天气出现,且对群众健康产生重大威胁,中暑患者明显增多,高温天气西安市或县报告中暑患者150人至299人,或有4至9例死亡病例发生;
2)经济、社会活动受到重大影响,城市用电明显紧张,拉闸限电频率明显增加。
雷电:
造成人员伤亡达10人以上、29人以下。
霜冻:
对当季作物产量形成产生重大影响,减产幅度在20%以上,30%以下。
大雾:
1)能见度小于100米的雾,且预计未来24小时内同一地区或更大范围的能见度仍可能小于100米;
2)大雾造成特别严重的影响,机场、主要公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未来仍将持续。
(3)较大(Ⅲ级):
洪水、干旱:
1)数个区、县同时发生洪涝灾害;
2)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3)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4)暴雨引发城乡渍涝,对交通、铁路、通讯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
5)造成人员伤亡3~9人,受伤100人以下;
6)需要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00人以上,20000人以下;
7)因灾倒塌房屋1000间以上,5000间以下;
8)数个区、县同时发生中度的干旱灾害;三分之二以上地区综合气象干旱等级达到重旱等级,且预报未来7天以上情况仍将持续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9)造成三分之二以上地区农田、人畜缺水比较严重,受旱面积比例已经达50%以上,人畜饮水困难率已经达到40%以上,干旱仍将持续;
10)三分之二以上地区城市生产、生活等造成较重影响,城市缺水率已经达20%以上,干旱仍将持续。
寒潮:
1)三分之二以上地区发生对经济林果、有关农作物、畜牧和水产养殖造成较大危害影响;
2)牲畜、家禽造成较大损失。
大风:
1)平均风力达8级(或阵风10级)以上大风,并可能持续;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
3)造成机场、高速公路网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下的。
沙尘暴:
较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0米)并可能持续。
高温:
1)高温天气出现,且已经对群众健康产生较大威胁,中暑患者开始增多,高温天气地区内的报告中暑患者100人至149人,或有1~3例死亡病例发生;
2)农作物生长受到较大影响,城市用电较紧张,拉闸限电频率开始增加。
冰雹:
1)出现分散的强冰雹,影响城市的三分之二地区,未来仍将持续或加强;
2)冰雹天气造成房屋损毁、供电及通讯设施较大损坏和农作物大量绝收,未来仍将持续或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