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2010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4.进一步完善就业制度。落实完善各项稳定和促进就业政策,健全困难群体尤其是零就业家庭等就业特困人员的动态管理和长效帮扶机制。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从源头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在小型非公企业深入开展“双百双规范”活动,加强对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监控和预测。加快完善调解仲裁工作体系,探索建立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实体性仲裁办案机构。(市人力社保局牵头,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各负其责)
  5.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和场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办理、答复工作流程。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探索社会评议等公众参与机制。(市政府办公厅牵头,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各负其责)
  6.加强社会建设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探索规范社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机制,进一步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服务机制与管理体制创新,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市社会办牵头,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各负其责)
  7.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加快工程建设、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公共服务与市场监管水平。研究政府部门在公共管理中使用信用产品办法和促进我市信用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推动建立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机制。(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二、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8.健全规范行政决策制度。加强行政决策程序的制度建设,指导区县政府和市属部门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等制度,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加强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及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各负其责)
  9.高质量完成年度立法工作。认真落实2010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5项,制定市政府规章12项,重点抓好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规定等项目,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做好本市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10.完善科学民主立法工作程序。健全立法专家委员会工作制度,完善部门之间协调沟通机制,加强立法调研、论证、起草、修改、审核以及评估各工作环节的衔接,制订落实立法技术工作规范,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